转发:【浙江宣传】“河长制”何以带来“河长治”
前不久,浙江省发布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该令的主要内容为《浙江省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计划(2023—2027年)》,而在近日,全省“深化河湖长制 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推进会在湖州市长兴县召开,这也让发端于长兴的“河长制”成为关注焦点。
命运的齿轮拨回到20年前,为破解河湖污染严重的问题,长兴县在全国率先实行“河长制”,让每一段河流都有专人负责。10年后,浙江“河长制”实现省域全覆盖。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从小县城发轫的一项“护水之计”何以成为全国推广的“治水之策”?“河长制”蕴藏着怎样的绿色发展逻辑?或许,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的“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里,我们能找到答案。
“河长制”的实施,是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及时厘清“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之间关系的一个必然选择。
2003年7月11日,“八八战略”提出的第二天,在浙江生态省建设动员大会上,省政府第一次与11个地市分别签订了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9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提出,在推进发展的进程中,不仅关注经济指标,而且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增加推动经济增长的投入,而且增加促进社会发展的投入和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投入。
省委省政府对生态保护的格外关注与重视,让长兴看到了破解难题的希望。这座地处太湖之滨的浙北小城,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是典型的江南水乡,但在城市和村庄建设过程中,土地复垦、违章建筑、非法捕捞、污水直排等占用水域、破坏区域水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河道变得脏乱差,基层水域管理难度大大增加。
这两场会议,也让长兴陷入深深的思考。当地曾连开三场“不发展会议”,引发全省关注。何为“不发展”?在当年财政收入只有10.32亿元的情况下,长兴一举砍掉一批曾经为当地经济增长作过贡献的“五小”企业,开始“刮骨疗伤”。
“要想水有利,必先利于水”,当年10月,以水环境治理为突破口的一场“绿色发展”战役在长兴打响,全国第一个“河长制”任命文件,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如今,河湖生态的优势,正不断转化为长兴高质量发展的胜势。细细品味,彼时的“不发展”,是为了后来“更好地发展”。
在“河长制”的推动下,长兴“护得水岸清,治河也致富”。比如东王村,河流水质已经实现长期保持Ⅱ类,水清村美,备受农旅融合项目青睐,也使得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从不足5万元,到如今已经突破100万元。长兴还先后对纺织、建材等十余个传统行业进行整治升级,同时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以蓄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如今已发展成为千亿级的战略产业集群。
从县域水系治理的先行先试,到国家层面的全域实施,再到迭代深化,“河长制”的探索,印证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
从“头痛医头”转向“整体把脉”。从水域微观上讲,“治水兴水”不能“就水论水”,“河长制”体现了基层流域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无论是水源地保护、垃圾存放、污水排放、家禽养殖、非法捕采,还是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河岸护坡、水系连通,这一整套组合拳,践行的是“水岸同治、标本兼治”的系统思维。
与此同时,无论是村镇县的三级统筹、农水林的跨部门协作,还是“河湖长+警长+检察长”的监督联盟,这一整张河湖网,体现的是“协同共治、合力施治”的整体观念。
这套“不破不立”的打法,还打破了地域限制,让“跨区域协同”照进现实。比如前几天,《环太湖四城市河湖长制协作机制》正式生效,约定了湖州、苏州、无锡和常州四地联动治水、信息共享等内容,助力打造世界级生态湖区。
起于治水而不止于治水。从生态宏观上讲,山水相连,林草相伴,田土相依,千头万绪,何处发力?“河长制”为生态环境治理这项系统工程提供了目标协同的解决方案。
二十年来,“林长制”“田长制”“路长制”“里弄长制”应运而生。这彰显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体系的共荣共生,更与“八八战略”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契合,成为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生动注脚。
“河长制”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治水用水”历史延续下,实现“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之间“双向奔赴”的一次生动实践。
“善治国者必善治水”。回顾世界文明发展史,很多文明因水而兴、因水而衰。从“大禹治水”化堵为疏,成功治理黄河水患,到李冰父子修建都江堰,让成都平原消除了岷江水患成为天府之国,再到各个朝代把“治水”作为安邦之策,将治河之士列为国之重臣……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形成了独特的“人水价值观”——人水和谐共生。
这一理念至今依然延续。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由制度形成的强有力的外部约束,给一方百姓带来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比如湖州采用下沉督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责任落实,与此同时创新“智慧巡河”机制,覆盖全市的“河长在线”管理系统全天候“呵护”河湖。
越来越美的河湖空间,也让群众感到更加“可亲可近、可游可赏”,比如被列入全国幸福河湖试点的安吉浒溪,两岸增设公园、绿道等,配套露营、咖啡店等商业设施。
随着“河长制”的推行,“同饮一江水 共护一条河”越来越获得认同,持续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如今,全国省市县乡村五级已有120多万名“河湖长”。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进入新发展阶段,河湖保护任务依旧艰巨,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需求依然迫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命题。值得思考的是,“河长制”如何涤故更新?“深化河湖长制,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会是怎样一份“新答卷”?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