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后台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4-06-26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水利部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精髓要义,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可通过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开展宣传贯彻和学习传播,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省水利厅在6月中旬组织开展火灾应急逃生演练。各级各部门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主题,通过观看应急逃生知识宣传片、发放小册子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办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应急避险逃生知识培训,增强应急避险能力。厅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要开展或参与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三)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主题宣传。省水利厅在6月份选树“六项机制”创建样板,并组织开展“六项机制”创建小视频讲解和现场教学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六项机制”宣传,利用海报、横幅、短视频、专家讲授等多元化形式,解读、宣传“六项机制”。


(四)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家、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法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等各类人员通过课堂讲授、现场教学、录制短视频、班前会等形式宣讲避险逃生、应急救援、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宣传进工程、进站所、进机关、进单位、进基层等工作,推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家找”活动。省水利厅将发布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制度样板,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制度建设,邀请专家讲授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标准。结合安全生产护航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活动,指导完成全省重大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动每一位干部职工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在水利系统蔚然成风,努力化隐患于无形,灭风险于萌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六)组织参与水利部、省安委办相关活动。水利部、省安委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具体见附件),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积极参加,确保相关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要加强对所辖领域相关活动的指导。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稳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等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最大限度扩大覆盖面、最大程度提高活动成效;要做好统筹,共建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30日前报省水利厅。联络员要动态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成效,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或视频)报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厅属单位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危险源情况报厅安委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学洋、叶勇,0571-87826656。


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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